Enhance Fortune Sdn. Bhd. 公司章程
Constitution - Core Clauses

一、公司基本资料与性质

  1. 公司名称:公司的正式名称为 Enhance Fortune Sdn. Bhd.。
  2. 公司性质:本公司为一家私人有限公司(Private Limited Company),受马来西亚《2016年公司法》管辖。公司名称后缀“Sdn. Bhd.”表明其私人控股及有限责任性质。
  3. 注册地址:公司必须在马来西亚境内设立一个实际注册的办公地址(不得仅为邮政信箱),用于接收政府机构(如SSM、LHDN)的官方信函及法律通知。
  4. 业务范围:公司具有从事任何合法商业活动的资格。公司主营业务将依据马来西亚标准工业分类(MSIC)代码进行界定,并确保所有经营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。

二、股份资本与股东条款

  1. 股东人数限制:公司股东人数最低为1人,最高不超过50人。
  2. 股份转让限制:公司章程将严格限制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。董事会拥有绝对酌情权,可拒绝批准任何股份的转让,以防止股份随意流入非指定的外部人员手中,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私密性与稳定性。
  3. 股份性质:公司股份不得向公众公开发售,亦不得在任何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。
  4. 股东权利: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与所有者,享有按其持股比例获得股息分配、出席股东大会、行使投票权以及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。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仅限于其认购股份的未缴金额。

三、董事任命与公司治理

  1. 董事结构与资格:公司必须至少委任1名董事,且该董事必须年满18岁并在马来西亚境内居住(即马来西亚公民、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长期签证的居民)。董事不得有破产或重大犯罪记录。
  2. 董事职权: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与运营,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、开设银行账户及制定商业战略。
  3. 董事会议:章程将明确董事会召开的法定人数、通知期限、会议频率及投票规则。会议记录需妥善保存以备审查。

四、股东大会与决策机制

  1. 会议类型:公司需按规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(AGM)以审议财务报表,必要时可召开特别股东大会(EGM)讨论重大事项。
  2. 会议形式:根据最新法律,公司允许举行实体会议、虚拟会议或混合模式的股东大会。
  3. 投票与代理:股东有权亲自出席或委任代理人代为出席并投票。常规决议需获得简单多数(超过50%)通过,特别决议(如修改章程)需获得至少75%的多数票通过。

五、财务、审计与税务合规

  1. 财务报表:公司必须保持规范的会计记录,并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或马来西亚会计准则(MFRS)编制年度财务报表。
  2. 审计要求:除非符合小型私人公司的豁免标准,否则公司必须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经外部审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。
  3. 股息分配:公司只能在拥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,经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批准后派发股息。
  4. 税务合规:公司将依法向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(LHDN)注册并缴纳企业所得税,并配合实施电子发票(e-Invoice)等相关税务合规要求。

六、公司秘书与争议解决

  1. 公司秘书:根据《2016年公司法》,公司必须在注册成立后的30天内,委任一名符合资格的持牌马来西亚公司秘书,负责处理公司的合规申报、文件存档及与监管机构(SSM)的沟通。
  2. 争议解决:若公司内部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,章程可规定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选择在马来西亚境内(如吉隆坡)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,并明确适用法律为马来西亚法律。

七、章程的修改

公司若要修改本章程中的任何条款,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“特别决议”,即获得出席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至少75%同意方可生效。